不公平的約定!

四旬期第五周 平日 星期四

Pseudo Missioner

3/26/20261 min read

網上的朋友們,在您的工作裡,或是日常生活裡,有沒有和別人簽過合約啊?現在的社會裡,我們常常都需要簽合約,和電訊公司買個手機,或,訂購電纜電視都要簽合約,真是麻煩。可是,可能也因為簽合約已經變的這麼普遍了,我們也忽略了立約的原因以及意義。

其實,通常兩方立約是因為想進入兩方都能受益的合作關係。這是立約的基本條件,你給我一點好處,我回饋你一些你需要的東西。就像我們跟電訊公司買手機時前的約定,我答應利用他的服務兩年,他就送我一支手機,一樣。這就是一個正常的雙方收益的約定。而,如果毀約,毀約那方一定會收到處罰,付出相當的賠償。

在舊約的時代,國與國之間也常會立約。而那個時代的人想到立約都是這麼想的:「當一個強大的國家和一個比較弱的國家立約,強大的國家會保護弱小的國家,而小的國家必須給大的國家獻上定期的供奉。但如果沒有遵守約定的話,小國就會受到懲罰。」所以,在讀舊約的時候,大家有沒有天主也所立的天主所注意到的人類?就像今天在創世紀裡記載的天主和亞巴郎所立的約。但是,在這個約定裡兩方都有收益嗎?亞巴郎在這個約定裡,當然有收益,可是天主呢,天主得到了什麼?天主沒有要求任何供奉,人類也沒有什麼天主自己缺少的。天主在這個約定,只要求亞巴郎和他的後裔,世世代代要遵守祂的約定。這算是什麼樣的約定啊?誰會立下這樣的約定啊?只有對方會受益的約定,誰會答應啊?

有的,我們都有作出過的。在我們還幼小,單純的時候,我們不是有立過這樣的約嗎?和我們最好的朋友,我們永遠都做最好的朋友,不需要供奉,沒有強與弱的關係,只要一個平等和永久的連結。

這就是天主對我們的純潔的愛。其實,天主完全不需要我們,我們也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個萬有的天主。但是,從創世紀到今天的福音,天主不停的提醒我們,祂和亞巴郎,和歷代人類所立的約。天主真誠的守約,但我們卻把祂的真誠當作理所當然。在福音裡的耶穌不停的為人們行善,顯示奇蹟,不停的教導祂們了解天主的真理,卻受到像今天福音裡的回應,被污衊,被辱罵,還受到祂在幫的人的處罰,用石頭來扔祂。

我們要謹記,其實天主不需要為我們做任何的事的,祂完全在這永恆的約定裡沒有益處。但祂願割愛,意獻上祂的唯一子,讓祂活在人類之中,好好的教導我們,為我們好,為了讓我們相信天主的存在,祂還把死掉的人,死而復生,但是我們還是像但是的猶太人一樣,質疑祂對我們真誠純潔的愛。

在我們接近四旬期的尾聲,教會賜給我們這些讀經要的是提醒我們要謹記這天主賜給我們,祂那無條件的愛。祂默默遵守了祂和亞巴郎的約定,一直執著的等著我們領悟祂的付出。兄弟姊妹們,在我們領聖體前,讓我們全心相信聖體能聖化我們,使我們再次回到我們那純潔的心,讓我們能看到天主,我們最好的朋友所做的一切,完全沒有能獲得任何利益的付出。而為這單純而永恆的愛,感到感激,受到感化。從新信賴天主,改過自新,好好的進入聖週,做慶祝復活節的最後準備。好嗎?